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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湖國小附設幼兒園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臨時特教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新竹縣新湖國小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特教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 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 甄選員額:特教學生助理員正取2名。
三、 應甄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無需兵役。
(四)具有愛心、耐心及曾照顧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經驗或曾任臨時教師助理員者尤佳。
四、 報名日期與時間如下表:
115年01月 30日(星期五) 上午9:00-10:00止。
五、甄選日期:口試日期與時間如下表:
115年01月 30日(星期五) 上午10時40分起(依報名順序) 。
報名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幼兒園主任)。
電話:03-5992062#179。
六、報名手續:
(一)採親自報名。
(二)繳交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分別裝定成冊,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乙份,加蓋私章。(私章攜帶備用)
2.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
3.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印本
4.切結書
5.二吋正面照片兩張
6.三個月內良民證
7.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無需兵役之證明正本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 114年8月13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七、 甄選方式:面談(當場即時回答:內容含服務熱忱、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
八、 甄選結果:
(一) 錄取名單於甄選日作業完畢後,即時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
(二) 錄取人員請於當日甄選完成後即刻完成報到手續,甄選結果並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學校資訊/【學校公告】網頁及本校網頁/校園公布,逾時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 經本校公開甄選及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成績優良者,其服務期滿後本校得依相關規定續僱一學期。
(四)錄取人員依權責陳報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始行生效,並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和特教相關訓練、研習。
九、 約僱期間:自115年2月23日到起至115年6月份學期結束或時數用罄止。
十、 上班時間:每日工作4-8小時(由學校彈性安排)。
十一、工作內容:
(一)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教學支援及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等相關服務為主。
(二)協助教師維持教室常規及維護教室整潔。
(三)協助老師聯絡家長各項事宜,隨時照顧學生與臨時交辦事宜。
十二、薪津待遇:採時薪制,每小時196元,無年終獎金。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 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十三、保險福利:工作期間得在本校參加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

附則: 若甄試成績皆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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