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學位實施要點」修正條文
主旨:「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學位實施要
點」業經本府修訂,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暨修正後實施要
點乙份(如附件檔),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亦可至本府教育處網站(編號:45070)下載。
二、如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彭美玲小姐(
聯絡電話:03-551810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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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電子檔亦可至本府教育處網站(編號:45070)下載。
二、如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彭美玲小姐(
聯絡電話:03-551810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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