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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年結合互動式電子白板精進閱讀教學能力活動競賽,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資訊組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年結合互動式電子白板精進閱讀教學能力

 

活動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能力要點。

 

二、目標:

 

(一)激發學生閱讀的興趣,理解文章傳達訊息。

 

(二)教師實踐操作,精進閱讀教材教法。

 

(三)透過閱讀教學活動競賽,激勵教師專業成長。

 

(四) 運用電子白板融入閱讀教學設計,有效提升教學效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小港區華山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高雄市鳳山區鳳翔國小、高雄市鼓山區龍華國小、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小。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自101108(星期一)下午4時止,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有關報名表如附件1)

 

八、競賽日期:1011015(星期一)起至1011019(星期五)止。

 

九、參賽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現職教師(101學年度聘期3個月以上具有國

 

小教師證之長期代理代課教師),惟參賽人數逾各組報名上限時,優先

 

錄取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

 

()分高雄市與其他縣市兩組報名,總報名人數以70人為限,高雄市報名

 

人數以40人為上限、其他縣市報名人數30人為限,兩組報名人數未達上限得至多互流5人為原則)

 

()報名人數如已逾上限,由主承辦單位進行抽籤,另將於101109日上午10時前於本局局網(http://www.kh.edu.tw)與承辦學校網站(http://www.hshanps.kh.edu.tw/)公告參賽人員。

 

九、比賽地點:

 

  (一)高雄市組:本市小港區華山國民小學、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

 

  (二)其他縣市組:本市鼓山區龍華國民小學、鳳山區鳳翔國民小學。

 

十一、教材範圍:以國小四至六年級能轉化為閱讀教學之課外閱讀文本為主,得不限領域(惟請於附件2之教案設計中詳填使用之教學資源)

 

十二、比賽方式:

 

(一)教學時間:以國小1節課正式課程40分鐘之教學內容為主。

 

(二)學生來源:由主、協辦單位安排學生,依參賽教師所設計之教材適用年級,隨機安排該年段之班級學生。

 

(三)教學競賽時間:依主辦單位於上午第1節課至下午第6節課中安排 1節進行競賽,第7節以不安排競賽為原則(惟主協辦單位如因競賽所需有無法調整之正當理由導致無法跳排該節時不在此限)

 

(四)競賽前繳件內容:

 

參賽教師應於1011011日(四)前,寄()「競賽教案」、「教學文本」與「教材」,相關規範下(詳如附件2所規範之內容)

 

      1、「競賽教案」與「教學文本」應含紙本1份暨電子檔,其中「競賽教案」以.doc檔案格式,而「教學文本」可為.doc.pdf.gif.jpg.jpeg.tif檔案格式且以A4尺寸1頁為限,另應符合附件2規範文字之內容(教學文本如以書本為上課讀本者,亦請掃描封面)

 

      2、教材:請自行測試可於「互動式電子白板」介面(本次使用之硬體為Smartboard)所接受之文件格式之電子檔(毋須繳交紙本)

 

3、以上檔案請統一燒錄為1光碟。

 

4、未於前揭日期寄()三項資料者(如採郵寄者之日期以郵戳為憑),同意接受於1011012日上午10時前,由個人親()送資料。

 

5、如已逾1011012日上午10時後,恕不接受任何形式之補()件程序,且基於學生受教與學習權益,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

 

(五)寄送地點:高雄市小港區華山國民小學(高雄市小港區華仁街1號)教務處收。

 

(六)參賽者所提供之「教學文本」(1頁為限)將由主辦單位統一印製發予上課學生;如以書本為上課讀本,則由參賽教師自行備妥至少30本以上之書籍。

 

() 主辦單位所提供之「互動式電子白板」為smartboard廠牌(內附Notebook軟體及office2007版)。現場因競賽時間與情境限制將不提供其他軟體安裝(惠請自行確認教材電子檔案是否能在該介面中打開)。

 

()本局將於1011012日下午進行「教材」預檢,如所寄之檔案未能開啟將採電話告知,並請於1011012日下午5時前email資料)

 

()參賽作品(含原始程式)同意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2.5版台灣授權,任何人在遵守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的條件下,均得以重製、散布、發行、編輯、改作、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之方式利用該著作,以及創作衍生著作。參賽人員瞭解此授權效力之有限期間持續至其著作權保護期間屆滿為止,同時亦不可撤銷。

 

     2.5版台灣授權條款詳見: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5/tw/。參賽人員仍保有著作權,任何人若需為「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件以外的利用,除非構成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仍需事先得到參賽人之同意。

 

十三、評審標準:

 

(一)教材設計30%(含利用電子白板介面設計相關教學活動)

 

(二)教學方法40%(含閱讀教學策略之使用)。

 

(三)師生互動情形30%

 

十四、獎勵方式:分高雄市及其他縣市共二組,各組如參賽水準不足得予從缺,其中前3名之名額不予互相流用。惟優等以下之名額得予流用。另其他縣市組之敘獎由本局函請該縣市政府本權責核處,獎狀則依本局局長名銜統一印製)

 

(一)每組特等獎:頒發獎狀及中國大陸洛陽市進行資訊相關議題之學術交流(含來回機票及住宿)暨記功1次。

 

(二)每組第1名:頒發獎狀、獎品77SMARTBoard互動式電子白板乙片暨記功1次。

 

(三)每組第2名:頒發獎狀、獎品互動式評量系統乙套-7人版暨嘉獎2次。

 

(四)每組第3名:頒發獎狀、獎品實物提示機乙台暨嘉獎2次。

 

(五)每組優等3名:頒發獎狀、獎品行動硬碟乙台暨嘉獎2次。

 

(六)每組甲等3名:頒發獎狀、獎品無線鍵盤滑鼠組暨嘉獎1次。

 

(七)每組佳作6名:頒發獎狀、獎品手環式隨身碟乙個暨嘉獎1次。

 

    得獎人員擇期公開表揚。

 

十五、另本局將擇優邀請得獎教師參與後續研習或影片拍攝事宜,屆時將函請各校予以公假登記與相關協助事宜。

 

十六、活動經費:由教育部與教育局相關經費補助。

 

十七、請假事宜:本市教師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外縣市函請服務學校核予公差假出席。

 

十八、績效獎勵:承辦本活動之相關有功人員,依本局相關獎勵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附件1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年辦理「閱讀」教學活動競賽

 

報名表

 

服務學校

 

□高雄市                     

 

             國小           

 

姓名

 

 

                             

 

          國小

 

聯絡電話

 

(o)

 

(M)

 

任教科目

 

□級任___年級

 

□科任_______

 

E-mail

 

 

教學年資

 

 

以下有關主辦單位安排教學對象,請參賽教師務必填寫

 

教學年級

 

報名後,不得更改

 

適用領域

 

 

教學主題

 

 

注意事項:

 

1.本項教學競賽未開放「3個月以下聘期之短期代理、代課教師」與「實習教師」參加。

 

2.比賽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布,請符合參賽資格人員務必準時參賽,逾安排時間取消資格不得異議。

 

3.報名表需核章後,逕送華山國小教務主任。(電話:07-8062280711;傳真:07-8062364)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附件2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年辦理「閱讀」教學活動競賽

 

教案設計

 

姓名

 

 

服務學校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適用年級

 

 

教學主題

 

 

適用領域

 

 

教材來源

 

 

一、教學目標:

 

二、對應能力指標:

 

三、教學重點:

 

四、教學流程:

 

注意事項:

 

1.  教學時間:1節課(40分鐘)

 

2.  教案設計不超過2頁,新細明體12pt,固定行高18pt

 

3. 教學文章:1頁,新細明體12pt,固定行高18pt,不加注音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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