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1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4月19日臺語字第1010071516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加強閩南語教學人員之語言能力,以利從事閩南語教學、傳承與推廣相關工作,本年度委託國立新竹教育
大學舉辦本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101年8月18日(星期六)舉行,並於101年5月11日至101年5月31日止受理網路報名。
四、有關本認證考試簡章及相關資訊,業登載於「教育部101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專屬網站(http://blgjts.moe.edu.tw/qna.html)。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03-5213132轉8222或8226。服務信箱:smlat101@g2.nhcue.edu.tw。
五、檢附海報電子檔乙件供參。
六、本府業已於101年03月08日府教學字第1010030555號函諒達「新竹縣獎勵所屬學校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鼓勵通過認證之現職校長、教師,請各校依相關規定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4月19日臺語字第1010071516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加強閩南語教學人員之語言能力,以利從事閩南語教學、傳承與推廣相關工作,本年度委託國立新竹教育
大學舉辦本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101年8月18日(星期六)舉行,並於101年5月11日至101年5月31日止受理網路報名。
四、有關本認證考試簡章及相關資訊,業登載於「教育部101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專屬網站(http://blgjts.moe.edu.tw/qna.html)。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03-5213132轉8222或8226。服務信箱:smlat101@g2.nhcue.edu.tw。
五、檢附海報電子檔乙件供參。
六、本府業已於101年03月08日府教學字第1010030555號函諒達「新竹縣獎勵所屬學校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鼓勵通過認證之現職校長、教師,請各校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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