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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99年辦理單親培力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9月3日台社(二)字第0990152112號函辦理 。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弱勢單親家長就讀大學校院及高中(職)之 學(雜、分)費及進修間12歲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補助費,受理期間自99年9月15日起至99 年10月31日止。 三、該項計畫99年度委由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承 辦,申請人請於規定期限內逕向該會提出申請,請逕洽林 睿軍先生(電話:02-23212100轉123)。 四、計畫內容及申請表,請至內政部社會司網站(http://www. moi.gov.tw/dsa/)及婦女福利科網頁(http://sowf.moi.g ov.tw/03new/new03.htm;http://www.moi.gov.tw/dsa)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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