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99年辦理單親培力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9月3日台社(二)字第0990152112號函辦理
。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弱勢單親家長就讀大學校院及高中(職)之
學(雜、分)費及進修間12歲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補助費,受理期間自99年9月15日起至99
年10月31日止。
三、該項計畫99年度委由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承
辦,申請人請於規定期限內逕向該會提出申請,請逕洽林
睿軍先生(電話:02-23212100轉123)。
四、計畫內容及申請表,請至內政部社會司網站(http://www.
moi.gov.tw/dsa/)及婦女福利科網頁(http://sowf.moi.g
ov.tw/03new/new03.htm;http://www.moi.gov.tw/dsa)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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