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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原住民族語文學創作徵文活動

徵文活動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6日止。

參選文類為:新詩、散文、翻譯文學及短篇小說。

詳細資訊請至本校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http://ierc.npue
.edu.tw/index.php查詢。

徵選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均可投稿(凡擔任本活動評選委員者不得投稿)。

徵選文類:
(一)新詩:以現代詩形式創作,或改寫古典詩歌。詞數限制60行以內。
(二)散文:包括記敘文、議論文、抒情文、遊記、雜記、人物傳記等,以抒情或記敘的形式創作均可。詞數限制2000詞以內。
(三)翻譯文學:將非本族語言之文學著作翻譯為本族語言者。
(四)短篇小說:詞數限制5000詞以內。


獎勵方法:
(一)新 詩:入選1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二)散 文:入選8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萬5仟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三)翻譯文學:入選8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萬5仟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四)短篇小說:入選6名,每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徵選規定:
(一)徵選限制
參選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亦不得一稿兩投,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者,不得重複投稿,凡經發現,取消參選資格;如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者,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投稿資格,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應繳回。
(二)應繳交資料:
1.紙本
(1)參選作品一式三份。
(2)創作徵文稿件首頁(附錄1)。
(3)創作者基本資料表(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附錄2)。
(4)著作權授權書一份(附錄3)。
(5)共同創作者同意書(附錄4,個人創作者免交)。
2.電腦光碟一份
(1)含參選作品(doc及pdf檔)。
(2)創作者基本資料表(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格式如附錄2)。
註1:投稿者以族語撰文,須使用2005年12月15日公布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寫作,可自教育部國語會網站-教育部國語會之公告「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下載。
註2:巴宰語和噶哈巫語之作品,請依據教育部九年一貫族語教材所使用之書寫系統寫作。
(三)撰稿規格:
1.撰稿格式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標題:14號字、粗體,內文為12號字,行距為單行間距,漢字為標楷體,原住民族語言書寫拼音文字用Times New Roman字體,逐頁編列頁碼,並以A4規格之紙張列印。(字型規格與範例,請見附錄5)
2.新詩、散文、小說各組作品,必須附漢語翻譯。(字型規格與範例,請見附錄6)
3.翻譯文學作品,必須檢附原文。
(四)收件方式:
1.用「掛號郵寄」或「親交」方式繳交,逾期恕不受理。掛號郵寄地址:「90003屏東縣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並註明「教育部98年度原住民族語文學創作徵文活動 徵件」。
2.請列印、填寫使用本活動專屬報名寄件封面(如附錄7)。
3.未使用本活動專屬報名寄件封面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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