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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七屆全國客語童詩創作大賽」徵文比賽活動

活動實施辦法如下:
(一)活動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社會組。
(二)作品字數:
1、國小、國中組:12行以內,不超過120字為原則。
2、社會組:10行以內,每行不得超過15字為原則。
(三)活動獎勵:詳如活動計畫。
(四)徵文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8年7月31日止,請將稿件逕寄「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收(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30號)」。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及新竹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hcc.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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