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含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本年度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本年度為古典詩詞)、5.音樂作曲、6.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本年度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本年度為古典詩詞)、5.音樂作曲。
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98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報名網站http://www.arte.gov.tw。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實施要點置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含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本年度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本年度為古典詩詞)、5.音樂作曲、6.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本年度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本年度為古典詩詞)、5.音樂作曲。
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98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報名網站http://www.arte.gov.tw。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實施要點置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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