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文化局圖書館閱覽須知
新竹縣文化局圖書館閱覽須知
一、新竹縣文化局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服務讀者、維持圖書館閱覽環境,特定訂本須知。
二、飲料、食品、爆裂物、違禁品、寵物及潮溼之雨具等不得攜帶入館,必要時本館有權要求讀者於出入時接受檢查。
三、自修室及各閱覽室自由入座,不得預佔座位;讀者離座逾一小時未歸者,本館得取消使用該座位之權利。
四、進入本館應衣履整潔、保持肅靜,不得有穿著拖鞋、赤腳、吸菸、飲食、睡覺、高聲談笑、嚼食檳榔、隨地吐痰、亂拋紙屑及其他不當之行為。
五、年齡未滿六足歲之兒童應由家長陪同,以維護其安全。
六、各閱覽室陳列之書刊,讀者可自行取閱,閱畢後請放回原處。
七、書刊請加愛護,如有遺失、污損、圈點、評註等情事,須照規定賠償。
八、請遵守公德、愛護公物,如有破壞設施、竊取公物等情事,一經發覺,即依法辦理。
九、凡不遵守本須知,且不接受工作人員勸告者,暫停其閱覽權利。
十、本須知經本局局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新竹縣文化局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服務讀者、維持圖書館閱覽環境,特定訂本須知。
二、飲料、食品、爆裂物、違禁品、寵物及潮溼之雨具等不得攜帶入館,必要時本館有權要求讀者於出入時接受檢查。
三、自修室及各閱覽室自由入座,不得預佔座位;讀者離座逾一小時未歸者,本館得取消使用該座位之權利。
四、進入本館應衣履整潔、保持肅靜,不得有穿著拖鞋、赤腳、吸菸、飲食、睡覺、高聲談笑、嚼食檳榔、隨地吐痰、亂拋紙屑及其他不當之行為。
五、年齡未滿六足歲之兒童應由家長陪同,以維護其安全。
六、各閱覽室陳列之書刊,讀者可自行取閱,閱畢後請放回原處。
七、書刊請加愛護,如有遺失、污損、圈點、評註等情事,須照規定賠償。
八、請遵守公德、愛護公物,如有破壞設施、竊取公物等情事,一經發覺,即依法辦理。
九、凡不遵守本須知,且不接受工作人員勸告者,暫停其閱覽權利。
十、本須知經本局局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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