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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2008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7年6月18日台國(二)字第0970115643號函辦理。
二、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係自2005年開始辦理,本(2008)年度為第四屆,自即日起至97年9月8日止受理報名。
三、本屆三階段競賽將於97年9月至11月間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系林雅鈴小姐,電話(02)2363-9090。



競賽方式
(一) 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管道,擇一進行。
甲、 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並於規定期間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
乙、 筆試:各校自行命題、印卷,於規定期間(9/15-19)擇一日測驗、閱卷,並 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也將寄送一份考題(含答案),提供各國中小承辦師長命題之參考。
丙、 各校初賽優勝者,線上回報網址http://tngc.softech.com.tw/。

(二) 縣市複賽: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由各縣市複賽承辦學校,於規定期間(10/11)辦理。主辦單位將於賽前一週寄送考題至各縣市賽承辦
人,各縣市輔導團得抽換部分試題,至多20%。測驗後請立即掛號寄回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統一閱卷後,公佈優勝名單。

(三) 全國決賽:分為準決賽和總決賽兩各部份;由主辦單位執行,於11月1日辦理。
- 國小組
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環境觀察能力測驗」兩項成績,選拔出前10%
優勝者,頒發金、銀、銅牌。「準決賽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
「環境觀察能力測驗」則將赴戶外進行觀察。
- 國中組
首先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拔出前10%優勝者,再以「總決賽現場問
答」成績授予金、銀、銅牌。準決賽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總決賽題型包
括快問快答、搶答、輪答、實做等多元方式進行。國中組同學也需參加「環
境觀察能力測驗」,但不納入總決賽計分;表現優異者,另頒獎品、獎狀鼓
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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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參賽名額和晉級資格
(一) 學校初賽:原則上,國小∼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所有七至九年級可
參加;實際執行時,由各參賽學校自行規劃。各校得派出參加縣市複賽
的名額,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國小組依5∼6年級班級總
數計算。依上述之班級總數:
(1) 凡1∼10班之學校得推派至多2位同學參加縣市複賽;
(2) 凡11∼2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3位同學參加複賽;
(3) 凡21∼3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4位同學參加複賽,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8班,該校可推派至多2位代表;乙國小五、六
年級共有12班,該校可推派至多3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39
班,則該校至多可推派5位代表。

補充說明:1. 若 貴校有國中部和國小部,也有意願參加國中組和國小組的比賽,
則線上報名時,請以兩位聯絡老師分別報名。
2. 國中組和國小組的初賽優勝名額,請根據 貴校國中部和國小部的班
級數,分別計算。

(二) 縣市複賽:凡通過各學校初 賽,由學校推薦者,可參加複賽。
各縣市晉級全國決賽的名額,由「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
賽學校總數」的比例而定。

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90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
校數依次分別是10所、15所、5所,比例為2:3:1,則甲縣市前30
名、乙縣市前45名、丙縣市前15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 各縣市至少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
國中組和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

(三) 全國決賽:凡通過各縣市複賽者,可參加決賽。複賽優勢者將由主辦單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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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活動時程 (以下年份均為2008年,日期若有更動,將公布於競賽網站)

學校初賽


6/1-9/8初賽線上報名

9/10試題寄至各校初賽承辦人

9/15-19辦理學校初賽(擇一日)

9/22-26 各校回報優勝名單

(9/22-26 縣市賽辦理說明會)


縣市複賽

10/1主辦單位線上公佈入圍者

10/6試題寄至各校初賽承辦人

10/11辦理縣市複賽 暨初賽優勝頒獎典禮

10/13-14 複賽試卷寄回主辦單位


全國決賽

10/24主辦單位線上公佈
入圍決賽名單

11/1 (六)辦理全國決賽 暨 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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