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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第三屆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

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3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下列事蹟之一:(一)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者。(二)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者。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教育奉獻獎推薦名冊、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以及填表說明之電子檔得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EDU_WEB/Web/HUMAN-AFFAIR/index.php人事處電子公告欄內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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