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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115年度身心障礙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新竹縣政府115年8月12日府授教人字第1150659307號函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公告時間及方式﹕即日起公告於本校首頁及新竹縣教網中心之學校公告。
三、報名日期:115年9月29日(二)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若遇天災停班停課,將另行於本校首頁及新竹縣教網中心之學校公告。
四、報名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本校人事室,電話:03-5992062#161,184
五、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六、工作內容:
(一)校門門禁管制、來訪人員及車輛查驗登記、換證與動線引導。
(二)放學及夜間校園巡查、水電門窗檢核、安全維護與閉校清場作業。
(三)警衛室監視系統監看、安全紀錄填寫與異常通報。
(四)包裹、信件與各類物品之代收、登錄與通知領取。
(五)其他校園安全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間:
(一) 自 115年 10 月 1 日起算至 116 年 8 月 31 日止,一年一聘,聘期一年。依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規定調整起聘日期;聘任時間在後者,則依實際報到日起聘。
(二) 聘期若有變動則依縣府規定為準。另本校正式人員及長期代理教師遞補時, 如進用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僱用契約應同時終止。
(三)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1個月之前告知本校。
八、工作時間及薪資:每週一、週二、週四、週五、週六(每日出勤 8 小時,每週工時共 40 小時),並配合學校需要作彈性調整,固定休息日/例假日:每週三、週日排休。支薪3萬2,451元,於次月10日前發放。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報名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等情形。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並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須檢附證明)。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7.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十、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繳驗相關證件:報名表(報名表及正面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履歷表(格式不限,惟須含照片、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及自傳)、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男性之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可於錄取報到時補交);正本證件查驗後歸還,所有證件自行影印乙份交由承辦單位留存。
十一、甄試方式:
(一)甄選方式:面試(佔100%):內容含表達能力、問題處理、工作理念、服務熱忱等項目,每人約時5-10分鐘。
(二)錄取方式:由本校依面試情形通盤考量擇符合本校需求者從優錄取;惟若報名人員面試情形均無法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不予錄取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三)甄選日期:1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10分。若遇天災停班停課,將另行於本校首頁及新竹縣教育資訊網路公告
(四)甄試地點:本校會議室。
十二、放榜地點:甄選結果當日公布於本校全球資訊網及新竹縣教網中心之學校公告。
十三、報到日期、地點:正取人員請依甄選結果公告辦理報到,並以手機聯絡錄取者辦理報到事宜,請保持手機暢通。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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