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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企業、機關(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17日衛授家字第1150960700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來文、計畫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1份。

三、前揭電子檔併置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企業、機關(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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