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115年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鼓勵及推薦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桃選一字第1150000200 號函辦理。
二、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定於115年11 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招募作業,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 3/1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 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 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為應辦理旨揭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需,爰請貴機關鼓 勵同仁踴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 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 元、管 理員為2,400元。
五、115 年 4 月 10 日 前 免 備 文 傳 真 (03-4774710) 或 電 子 郵 件 ( 10017258@mail.tycg.gov.tw)方式逕送本公所報名。
二、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定於115年11 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招募作業,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 3/1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 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 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為應辦理旨揭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需,爰請貴機關鼓 勵同仁踴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 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 元、管 理員為2,400元。
五、115 年 4 月 10 日 前 免 備 文 傳 真 (03-4774710) 或 電 子 郵 件 ( 10017258@mail.tycg.gov.tw)方式逕送本公所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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