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上學期月薪制約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公告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
1. 依據新竹縣政府: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教特字第1141100936號函辦理。
2.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辦理。
二、本校甄選月薪制約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月份學期結束。以月薪制,一個月3萬2689元整。
三、報名、甄選日期、地點:
(一)第一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7月11日(五)上午9:40-10:00至本校輔導處。
2.甄選時間:114年7月11日(五)上午10:00-11:00至本校輔導處(逾時不候)隨即
安排面試。
3.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7月14日(一)上午9:40-10:00至本校輔導處。
2.甄選時間:114年7月14日(一)上午10:00-11:00至本校輔導處(逾時不候)隨即
安排面試。
3.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
四、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請繳交報名表並攜帶最高學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五、資格: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2、三年內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二)助理人員須取得職前訓練36小時,及每年特教增能研習時數24小時以上,除參與校(園)內自辦特教研習 ,亦可至教育部特殊教育數位課程平臺(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 php)線上觀課。
六 、工作內容:
1. 學生助理員應在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督導下,提供學生或幼兒在學校、幼兒園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應依學校之安排互相協助。
2.工作地點:新湖國小。
3.服務對象:身心障礙學生 。
七、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1. 依據新竹縣政府: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教特字第1141100936號函辦理。
2.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辦理。
二、本校甄選月薪制約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月份學期結束。以月薪制,一個月3萬2689元整。
三、報名、甄選日期、地點:
(一)第一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7月11日(五)上午9:40-10:00至本校輔導處。
2.甄選時間:114年7月11日(五)上午10:00-11:00至本校輔導處(逾時不候)隨即
安排面試。
3.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7月14日(一)上午9:40-10:00至本校輔導處。
2.甄選時間:114年7月14日(一)上午10:00-11:00至本校輔導處(逾時不候)隨即
安排面試。
3.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
四、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請繳交報名表並攜帶最高學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五、資格: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2、三年內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二)助理人員須取得職前訓練36小時,及每年特教增能研習時數24小時以上,除參與校(園)內自辦特教研習 ,亦可至教育部特殊教育數位課程平臺(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 php)線上觀課。
六 、工作內容:
1. 學生助理員應在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督導下,提供學生或幼兒在學校、幼兒園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應依學校之安排互相協助。
2.工作地點:新湖國小。
3.服務對象:身心障礙學生 。
七、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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