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113年度身心障礙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113年度身心障礙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公告時間及方式﹕即日起公告於本校首頁暨新竹縣教育資訊網路。
三、報名日期:113年9月20日(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四、報名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本校人事室,電話:03-5992062#161,184
五、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六、工作內容:1.具備至少2年以上行政或助理職務經驗,曾於圖書管理或教育機構任職者尤佳。
2.熟悉文件與文件管理流程,如公文分類、公文傳送、文件維護管理。
3.具備高度責任感且能積極參與並推廣校內各項閱讀與教育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間:
(一) 自113年9月1日起算至114年8月31日止,一年一聘,聘期一年。依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規定調整起聘日期;聘任時間在後者,則依實際到職日起聘。
(二) 聘期若有變動則依縣府規定為準。另本校正式人員及長期代理教師遞補時, 如進用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僱用契約應同時終止。
(三)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1個月之前告知本校。
八、工作時間及薪資:每日工作8小時(7:30~16:00) (中午休息30分鐘),並配合學校需要作彈性調整,支薪 27470 元。(註:依勞動部公佈之基本工資數額調整),於次月10日前發放。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報名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等情形。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並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
役(須檢附證明)。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7.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十、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繳驗相關證件:報名表(報名表及正面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身分證、畢業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男性之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驗正本、所有證件自行影印乙份交由承辦單位留存。
十一、甄試方式:
(一)甄選方式:面試(佔100%):內容含表達能力、問題處理、工作理念、服務熱忱等
項目,每人約時5-10分鐘。
(二)錄取方式:由本校依面試情形通盤考量擇符合本校需求者從優錄取;惟若報名人員面試情形均無法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不予錄取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三)甄選日期:113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10分
(四)甄試地點:本校會議室。
十二、放榜地點:甄選結果當日公布於本校全球資訊網及新竹縣教網中心之學校公告。
十三、報到日期、地點:正取人員請依甄選結果公告辦理報到,並以手機聯絡錄取者辦理報到事宜,請保持手機暢通。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公告時間及方式﹕即日起公告於本校首頁暨新竹縣教育資訊網路。
三、報名日期:113年9月20日(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四、報名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本校人事室,電話:03-5992062#161,184
五、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六、工作內容:1.具備至少2年以上行政或助理職務經驗,曾於圖書管理或教育機構任職者尤佳。
2.熟悉文件與文件管理流程,如公文分類、公文傳送、文件維護管理。
3.具備高度責任感且能積極參與並推廣校內各項閱讀與教育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間:
(一) 自113年9月1日起算至114年8月31日止,一年一聘,聘期一年。依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規定調整起聘日期;聘任時間在後者,則依實際到職日起聘。
(二) 聘期若有變動則依縣府規定為準。另本校正式人員及長期代理教師遞補時, 如進用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僱用契約應同時終止。
(三)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1個月之前告知本校。
八、工作時間及薪資:每日工作8小時(7:30~16:00) (中午休息30分鐘),並配合學校需要作彈性調整,支薪 27470 元。(註:依勞動部公佈之基本工資數額調整),於次月10日前發放。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報名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等情形。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並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
役(須檢附證明)。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7.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十、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繳驗相關證件:報名表(報名表及正面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身分證、畢業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男性之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驗正本、所有證件自行影印乙份交由承辦單位留存。
十一、甄試方式:
(一)甄選方式:面試(佔100%):內容含表達能力、問題處理、工作理念、服務熱忱等
項目,每人約時5-10分鐘。
(二)錄取方式:由本校依面試情形通盤考量擇符合本校需求者從優錄取;惟若報名人員面試情形均無法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不予錄取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三)甄選日期:113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10分
(四)甄試地點:本校會議室。
十二、放榜地點:甄選結果當日公布於本校全球資訊網及新竹縣教網中心之學校公告。
十三、報到日期、地點:正取人員請依甄選結果公告辦理報到,並以手機聯絡錄取者辦理報到事宜,請保持手機暢通。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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