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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轉知--保訓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2月03日府人考字第1100334451號函辦理。

二、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0年1月21日公人字第11040600172號函辦理。

三、旨揭辦法業經保訓會於民國110年1月21日公人字第1104060017號令訂定,並自發布日生效。

四、相關資料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法規及函釋」及「保訓會其他法規」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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