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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2月31日府人考字第1090397962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109年12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09004802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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