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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0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90384266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19225C號函辦理。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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