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學年度起,為顧及學生更具主體性的學習,擬將定期評量改為 期中、期末兩次評量 ,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中,由於核心素養具有活化各教育階段之學習結果,使學生能將知識的累積,轉化成實踐行動的能力與經驗,運用於實際生活情境。
二、 因此在學習評量方面,依據或參照總綱、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除了考量學生身心發展、生活經驗與文化背景的差異外,有關提升學生未來發展可能性的實作、探究、專題性等課程的多元評量,也含括於考量範疇中。
三、 依據課程規劃及教師教學需求,經過課發會討論通過,定期評量次數由三次調整為期中、期末兩次評量,以利學生更多的思考與行動、理解與應用,以引導並促進學生更具主體性的學習。
二、 因此在學習評量方面,依據或參照總綱、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除了考量學生身心發展、生活經驗與文化背景的差異外,有關提升學生未來發展可能性的實作、探究、專題性等課程的多元評量,也含括於考量範疇中。
三、 依據課程規劃及教師教學需求,經過課發會討論通過,定期評量次數由三次調整為期中、期末兩次評量,以利學生更多的思考與行動、理解與應用,以引導並促進學生更具主體性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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