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國小(湖口火車站步行可達)109學年度1-5次代理(課)教師甄選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一般代理教師10名:實缺5名、育嬰留職停薪2名、合理員額預估缺3名,具教學經歷者尤佳,實際授課科目及職務由學校安排。實際缺額聘期依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規定辦理。本缺額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及實際退休情形為准,報名前請審慎考量。
*上計導師5名、科任5名 (具自然專長尤佳3名、體育專長2名)
(二)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客語2名,應具備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三) 本校得擇優備取若干名,補足本次缺額外,若109學年度有新增三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缺額時,得視出缺情況依序遞補不另行辦理甄試。
(四)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報名甄選。
二、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小學)、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4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4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二)第二次甄選:
1.報名資格:修畢(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6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 甄選時間:109年8月6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大學以上畢業或具第一或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11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11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大學以上畢業或具第一或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13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13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大學以上畢業或具第一或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18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18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五次甄選。
*第5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6-10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甄選地點:本校521教室及小會議室。
四、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
(二)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錄取後如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五、報名手續:繳交報名表乙式三份暨聲明書乙份,加蓋私章(請攜帶私章備用)。
(一)繳交報名表(乙式三份)、繳驗國民身份證及學經歷服務證件(驗畢返還正本)。
(二)領准考證,完成報名手續。
(三)附註: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及服務等證件,請一律繳驗正本,並請各備一份影本(含身分證、教師證書、畢業證書、退伍證、敘新通知書、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及代課證明等)及聲明書留存本校。
2.如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正本)上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3.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4.備本人最近三個月內,1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上)。
5.採現場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辦理均可,不受理通信及通訊報名。
6.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繳交,逾時不受理(正本除聲明書外驗畢當場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六、甄選及錄取方式:採試教10分鐘【試教科目:導師五年級數學(翰林)、科任四年級自然(翰林)及體育(不限版本)】,面試10分鐘方式辦理。
*試教請準備教案(簡案3份);試教相關設備:1.教材教具自備2.僅提供白板、白板筆(不提供單槍、電腦)
七、放榜日期及地點:放榜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請留意公告與通知。
網址:http://www.nc.hcc.edu.tw http://www.shes.hcc.edu.tw/
八、報到:錄取人員請於甄選結果公告向本校人事室報到(未到視同放棄),報到後10日內繳交公立醫院合格體格檢查表(胸部Χ光、辨色能力、聽力檢查均應正常,且無痼疾及法定傳染病等,否則取消資格)。
九、其他:
(一)錄取人員,聘期及聘任方式依新竹縣政府統一核定為準。若原因消滅時,則聘約終止。
(二)錄取人員經報到後不接聘者,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本校辦理之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四) 經聘任之代理教師其敘薪係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之規定,以學歷支薪,不採計
其曾任私立學校教師或公立學校代課、代理之年資提晉。
(五)凡因天然氣候等因素需更改報名或甄選日期時,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
欄公告,不另行通知並請主動與本校洽詢。
(六)洽詢單位: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 03-5992062 ex.161
教學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 03-5992062 ex.152
(七)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簡章、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一)一般代理教師10名:實缺5名、育嬰留職停薪2名、合理員額預估缺3名,具教學經歷者尤佳,實際授課科目及職務由學校安排。實際缺額聘期依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規定辦理。本缺額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及實際退休情形為准,報名前請審慎考量。
*上計導師5名、科任5名 (具自然專長尤佳3名、體育專長2名)
(二)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客語2名,應具備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三) 本校得擇優備取若干名,補足本次缺額外,若109學年度有新增三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缺額時,得視出缺情況依序遞補不另行辦理甄試。
(四)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報名甄選。
二、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小學)、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4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4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二)第二次甄選:
1.報名資格:修畢(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6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 甄選時間:109年8月6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大學以上畢業或具第一或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11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11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二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大學以上畢業或具第一或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13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13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
1.報名資格:具有大學以上畢業或具第一或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2.報名時間:109年8月18日上午8:30至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9年8月18日上午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五次甄選。
*第5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6-10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甄選地點:本校521教室及小會議室。
四、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
(二)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錄取後如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五、報名手續:繳交報名表乙式三份暨聲明書乙份,加蓋私章(請攜帶私章備用)。
(一)繳交報名表(乙式三份)、繳驗國民身份證及學經歷服務證件(驗畢返還正本)。
(二)領准考證,完成報名手續。
(三)附註: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及服務等證件,請一律繳驗正本,並請各備一份影本(含身分證、教師證書、畢業證書、退伍證、敘新通知書、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及代課證明等)及聲明書留存本校。
2.如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正本)上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3.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4.備本人最近三個月內,1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上)。
5.採現場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辦理均可,不受理通信及通訊報名。
6.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繳交,逾時不受理(正本除聲明書外驗畢當場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六、甄選及錄取方式:採試教10分鐘【試教科目:導師五年級數學(翰林)、科任四年級自然(翰林)及體育(不限版本)】,面試10分鐘方式辦理。
*試教請準備教案(簡案3份);試教相關設備:1.教材教具自備2.僅提供白板、白板筆(不提供單槍、電腦)
七、放榜日期及地點:放榜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請留意公告與通知。
網址:http://www.nc.hcc.edu.tw http://www.shes.hcc.edu.tw/
八、報到:錄取人員請於甄選結果公告向本校人事室報到(未到視同放棄),報到後10日內繳交公立醫院合格體格檢查表(胸部Χ光、辨色能力、聽力檢查均應正常,且無痼疾及法定傳染病等,否則取消資格)。
九、其他:
(一)錄取人員,聘期及聘任方式依新竹縣政府統一核定為準。若原因消滅時,則聘約終止。
(二)錄取人員經報到後不接聘者,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本校辦理之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四) 經聘任之代理教師其敘薪係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之規定,以學歷支薪,不採計
其曾任私立學校教師或公立學校代課、代理之年資提晉。
(五)凡因天然氣候等因素需更改報名或甄選日期時,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
欄公告,不另行通知並請主動與本校洽詢。
(六)洽詢單位: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 03-5992062 ex.161
教學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 03-5992062 ex.152
(七)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簡章、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