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重要公告)轉知「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請參卓。

一、依據縣府107年04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70347770號函辦理。
二、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