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申請公傷假之相關注意事項
1. 公傷假之基本要件
(1)須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
(2) 須自辦公場所(或發生意外處所)直接送醫。
(3) 須有醫囑必須休養或療治,而無法出勤上班。
(4)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a. 發生地點必須屬於合理之上下班必經路線
b. 須主要肇事責任非可歸責於教職員本人(警察機關證明)
2. 無法核給公傷假之舉例事項
(1)公假進修、員工旅遊文康活動、未經報准之加班出差,上班時間
私自外出等,如猝發疾病或意外,無法核給公傷假。
(2)發生事故後未直接送醫,而返家休息或於事故發生後一段時間,
始赴醫院療養,無法核准公傷假。
3. 公傷假申請手續
(1)填具公傷假報告書(由本校人事室公告區下載)。
(2)檢附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不含診所)或中央健康保險
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之診斷證明書。
(3)發生交通事故者,應檢附警察機關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或道路交通事故鑑定筆錄等文件(須有肇事責任歸屬之註
記)。
(4) 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者,檢附往返交通必經路線圖之相
關文件。
(1)須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
(2) 須自辦公場所(或發生意外處所)直接送醫。
(3) 須有醫囑必須休養或療治,而無法出勤上班。
(4)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a. 發生地點必須屬於合理之上下班必經路線
b. 須主要肇事責任非可歸責於教職員本人(警察機關證明)
2. 無法核給公傷假之舉例事項
(1)公假進修、員工旅遊文康活動、未經報准之加班出差,上班時間
私自外出等,如猝發疾病或意外,無法核給公傷假。
(2)發生事故後未直接送醫,而返家休息或於事故發生後一段時間,
始赴醫院療養,無法核准公傷假。
3. 公傷假申請手續
(1)填具公傷假報告書(由本校人事室公告區下載)。
(2)檢附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不含診所)或中央健康保險
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之診斷證明書。
(3)發生交通事故者,應檢附警察機關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或道路交通事故鑑定筆錄等文件(須有肇事責任歸屬之註
記)。
(4) 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者,檢附往返交通必經路線圖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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