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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知: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公務電腦資訊設備、電子郵件及網路資源使用應用於公務--資訊組

主旨:為維護公務人員形象、防止本縣員工誤觸法網並維護民眾
權益,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公務電腦資訊設備、電子郵
件及網路資源使用應用於公務,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4年08月26日府綜訊字第1040129199號函辦理

二、公務電腦資訊設備、電子郵件及網路資源使用,應用於公
務,不應從事不法行為及非公務需要之行為(上股票、色
情網站、網路援交、打電玩及上網聊天等),不應使用公
務電子郵件信箱註冊非公務使用網站,避免開啟來路不明
的電子郵件、下載非公務使用相關檔案或任意瀏覽與公務
無關的網頁,防範網路駭客有機可乘。
三、隨函檢附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網路使用管理要點、新竹
縣政府及所屬機關電子郵件管理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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