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申請「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事宜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8日藝演字第104000117
7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請於104年5月
31日前向本府教育處踴躍提出申請。
三、「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推薦表請至本府教
育處網站公告(編號55211)下載。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廖小姐
02-23110574轉分機116。
7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請於104年5月
31日前向本府教育處踴躍提出申請。
三、「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推薦表請至本府教
育處網站公告(編號55211)下載。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廖小姐
02-23110574轉分機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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