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農曆春節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請託關說登錄作業」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轉法務部廉政署104年1月30日廉預字第
10405001520號函辦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
本規範),提醒機關同仁恪遵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
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
本規範第4、7點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另請向機關首長及相關同仁宣導,遇有請託關說時,應依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規
定辦理,相關宣導資料建置於本府政風處網站「請託關說
登錄查察」專區,請下載運用。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轉法務部廉政署104年1月30日廉預字第
10405001520號函辦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
本規範),提醒機關同仁恪遵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
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
本規範第4、7點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另請向機關首長及相關同仁宣導,遇有請託關說時,應依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規
定辦理,相關宣導資料建置於本府政風處網站「請託關說
登錄查察」專區,請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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