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有關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教師曾任契約進用教保員年資得否補繳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疑義之函釋乙份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2月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30139594號函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