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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二點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訊息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12月2日公評字第10
322606621號函辦理。
二、為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相當等級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
測驗題型及題數之調整,配合調整配分百分比,以及各項
訓練測驗實務作業需要,爰修正旨揭2種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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