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修正後-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文書處理實施要點_文書組

一、為配合「新竹縣政府」組織單位名稱調整及因應現行實務作業需要,修正旨揭要點第26、142點。並一併刪修第46、81、146、147點若干錯漏字、語。其餘條文同現行條文。
二、旨揭要點全部內容置於本府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法規公告-法規體系-行政類項下。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