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說明:
一、行政院為加強推動員工協助,核定「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
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同時停止適用96年10月25日訂定
「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
二、為提升本府同仁心理健康,加強推動員工協助機制,提供
涵蓋工作、生活、身心健康等多面向之員工協助機制,爰
訂定旨揭計畫,並擴大服務對象得由各機關學校自行審酌
納入,且服務內容新增組織及管理層次,以適切配合本府
同仁實際需求,維護生活與身心之健康發展。
三、原本府101年2月15日府人企字第10100186830號函修正之
「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同
時停止適用。
四、檢送旨揭計畫1份。
一、行政院為加強推動員工協助,核定「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
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同時停止適用96年10月25日訂定
「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
二、為提升本府同仁心理健康,加強推動員工協助機制,提供
涵蓋工作、生活、身心健康等多面向之員工協助機制,爰
訂定旨揭計畫,並擴大服務對象得由各機關學校自行審酌
納入,且服務內容新增組織及管理層次,以適切配合本府
同仁實際需求,維護生活與身心之健康發展。
三、原本府101年2月15日府人企字第10100186830號函修正之
「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同
時停止適用。
四、檢送旨揭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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