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函轉「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修正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12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43675E號函辦理。
二、案係教育部配合內政部推動電子戶籍資料作業修正旨揭條
文,惟請各校於受理撫卹及撫慰案件時,應先至「內政部
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驗證所附電子戶籍資料之正確性,至驗證程序請於該網站查詢。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