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核定修正之「中華民國10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不再重行印製訊息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8月28日總處培字第103004
4616號及第1030051570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辦公日曆表業經行政院於103年10月21日以院授人培
字第10300503332號函修正發布,將104年1月2日(星期五
)調整為放假日,上開修正後辦公日曆表並已登載於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
各機關同仁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使用。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8月28日總處培字第103004
4616號及第1030051570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辦公日曆表業經行政院於103年10月21日以院授人培
字第10300503332號函修正發布,將104年1月2日(星期五
)調整為放假日,上開修正後辦公日曆表並已登載於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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