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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校持有兒童育樂中心遊樂券之師生請儘速使用或辦理退費,避免權益損失--學務主任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103年7月31日北市育總字第10330406200號函辦理。
二、臺北兒童新樂園將委由臺北捷運公司經營,並規劃全面使用電子票證不再使用紙本票券,因此該中心現有遊樂券將無法於新樂園繼續使用。
三、該中心將配合新樂園啟用時結束營運,於該中心辦理科學嘉年華到校服務所購置遊樂券部分,請持有人儘速至該中心使用或辦理退費,避免權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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