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後之「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及對照表各1份---人事室
說明:
一、旨揭平時獎懲基準於民國92年訂頒迄今,已逾10年,期間
均未修正,為使內容更臻完整、符合實際業務需要,特予
以修正部分條文。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明確將違反廉政倫理規範、行政院訂
定之「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
辦理請託登錄查察作業之獎懲納入本基準,其餘酌作文字
增(修、刪)訂。
一、旨揭平時獎懲基準於民國92年訂頒迄今,已逾10年,期間
均未修正,為使內容更臻完整、符合實際業務需要,特予
以修正部分條文。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明確將違反廉政倫理規範、行政院訂
定之「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
辦理請託登錄查察作業之獎懲納入本基準,其餘酌作文字
增(修、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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