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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師申請進修學位之員額數計算方式」函釋---人事室

說明:
一、復貴校103年4月29日竹中小人字第1031001301號函辦理。
二、查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學位實施要點
第6點第3項:「各校教師申請進修學位,須不影響教學及
行政業務,其參加進修名額,應以每學年度不超過編制教
師員額百分之五為限;員額未滿二十人者,其參加進修名
額以一人計;惟參加暑期、夜間或週末進修者不在此限。」合先敘明。
三、有關教師申請進修學位之員額計算,經本府103年3月24日
府教學字第1030049004號函說明三略以:「…爰此,應以
當學年度全校參加進修之員額數做為計算。」此係以當學
年度全校「申請」參加進修之員額數計之,非以累進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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