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部分修正條文」---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考試院民國103年5月20日考臺組叁一字第10300041381
號令、行政院同年月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30033681號令及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5月27日公訓字第1030008141號函辦理。
二、按旨揭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
院、行政院會銜修正發布,其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
照表業登載於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俾供查詢。
三、檢附考試院、行政院令及其附件影本乙份。
一、依據考試院民國103年5月20日考臺組叁一字第10300041381
號令、行政院同年月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30033681號令及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5月27日公訓字第1030008141號函辦理。
二、按旨揭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
院、行政院會銜修正發布,其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
照表業登載於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俾供查詢。
三、檢附考試院、行政院令及其附件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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