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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之積分採計事宜」訊息---人事室

說明:縣府同意修畢學分之學員於3年內參加本縣舉辦之國民中
小學候用主任甄選時,在積分數上採計特殊加分6分,惟考
取本縣中小學之候用主任仍需參與相關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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