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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暨申請書」---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本縣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將初審合格之學生申請文件彙整列冊裝訂,於期限
前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郵戳為憑)承辦人處
彙辦,信封請加註「102-2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
學費用優待請領」,如有未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
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皆視同資格不符。
三、申請本案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四、相關申請書表格式,請至本府教育處網址(http://doe
.hcc.edu.tw/單位簡介/學務管理科/表單下載/新竹縣軍
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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