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條文」修正案---人事室
說明:
一、依總統府秘書長103年1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0號函辦理。
二、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23期(總統府網站http:/
/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一、依總統府秘書長103年1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0號函辦理。
二、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23期(總統府網站http:/
/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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