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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部受託辦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修正案---人事室

修正「 教育部受託辦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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